约翰·济慈:热爱自由的“阿童尼”
约翰·济慈(1795~1821年),19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。出身于伦敦一个贫寒家庭,很早便喜好文学,但是没有机会求学深造。曾当过外科医生的学徒,后来又在伦敦医院当过实习生和医生助手。创作生涯始于1816年,第二年出版第一本诗集,带有模仿痕迹,其中也有像《蟋蟀和蚱蜢》、《睡眠与诗》等佳作。1818~1819年是诗人最痛苦、创作也最旺盛的时期,先后完成了长诗《安狄米恩》、《秋颂》、《希腊古瓮颂》和民歌诗体《无情的荚人》,十四行诗《灿烂的星,愿我能似你永在》等。除此之外,他还写了戏剧《奥托大地》,长诗《伊莎贝尔》、《圣亚尼节的前夕》、《拉米亚》和未完成的《海披里安》。
《夜莺颂》是济慈诗歌最著名的代表作。
《夜莺颂》共有八节,每节是十行,因此总共有80行。诗人通过对夜莺歌声的描写,表达了诗人对理想的追求,他坚信美的事物是永恒的,什么也毁灭不了它。
一开始,诗人写道:“我的心儿在痛,昏沉沉的麻木,把我的感官折磨,仿佛饮过迷药,又似刚把鸦片吞服。”他用匠心独运的比喻,衬托出自己在倾听夜莺歌声时候那恍如睡梦、如痴如醉的情景。济慈利用感觉和心情来表现出夜莺歌声的美丽和动人,因此。尽管诗人的“心儿在痛”,但是,歌声的迷醉让诗人把忧郁和痛苦一起忘掉,愿意沉人无边的“忘川河”之中。
接着是美酒。诗人在歌声的引导下,驰骋在美酒鲜花的想象中,游荡在醉酒赋诗的意境中。他说:“哦,但愿尝一口葡萄美酒”,美酒是醉人的,醉人的美酒带给诗人的是无尽的才思,泉涌的灵感。所以,诗人赞美美酒,“一尝酒想起那绿色的大地,想起舞蹈、恋歌和阳光下的欢乐!但愿有一杯洋溢着南国的温暖,满满的鲜红的灵感之泉。”醉酒后的感觉是无忧无痛的,所以,诗人“但愿我一饮而尽,悄离人世,和你一起隐没在幽暗的林间。”
可是,为什么要用美酒来忘却呢?为什么诗人要用沉醉不愿醒来“隐没在幽暗的林间”呢?诗人在第三节中描述了原因。这一节概括了人间的悲剧。诗中说“远远地,远远地隐没,忘却那你在林中从不知道的一切,忘却那疲倦、不安和烦恼,忘却那人们悲叹的世道:瘫痪的老人颤抖着悲哀的残发,年轻人变得惨白,憔悴,夭亡”,所以,诗人认为,人世间是一个充满烦恼和哀愁的地方,人世间是“满眼绝望”,的地方,所以,诗人要选择逃避,迈向那理想中的美丽之地,无忧之地。
所以,在诗的第四节,诗人就说,“飞去吧!飞去吧!我要飞向你处”。他就是要借助自己的想象,飞向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。但是,诗人也认识到,美酒让人迷醉,但无法让人企及高远,因此诗人想借助诗来达到理想的境界,他说,“不坐豹拉的酒神的车子,而乘诗神无形的翅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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